浅谈岩土工程勘察

时间:2013-11-29 分类:矿业

摘 要:在建筑工程当中,岩土工程勘察是必不可少的,岩土工程勘察是应用岩土工程的观点、技术和方法,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简单分析,同时提出了建议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岩土工程;工程勘察;问题;原因分析

前言

在工程建设中岩土工程勘察是重要的环节之一,其目的主要是:弄清建设场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给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岩土工程特性指标和地基基础设计参数。但目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在岩土工程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1、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1.1前期收集工作不充分

众所周知,岩土工程勘察主要是为建(构)筑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而一些勘察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不认真收集拟建工程的基本资料,如拟建物规模、结构特征、结构类型、荷载分布、地面整平标高以及拟建物对变形有无特殊要求,从而无法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工程的针对性。

1.2勘察纲要的编写要求

勘察纲要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勘察目的、任务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的特点编写,勘察纲要的内容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而一此勘察单位编写比较随意,甚至不编写就进场施工,导致勘察点布置不合理;勘探深度未达到要求;取样、原位测试未达到规范要求等常见错误。

1.3 外业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1.3.1钻探操作

现在很多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互相竞争、压价,导致野外钻探为了抢速度,导致钻探施工不规范,现场勘察时,往往2-3m才提一次钻杆,这样容易分层不准确,容易忽略一些薄的透镜体、夹层等等,造成勘察资料的不准确。

1.3.2取样和原位测试

在采取试样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的有关规定操作,未按规定使用取土器,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存,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或受扰动严重,致使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等,造成试验数据失准。

1.3.3地层描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3.3.7节对岩土层的描述做了7点规定,但现在很多单位对岩土层的鉴定和描述不规范,不采取现场搓土条等方法及结合原位测试对土进行鉴别、描述,甚至不分析岩土体的内部结构,在野外地层描述中仅对土的颜色、状态进行描述,导致野外肉眼鉴定与土工试验结果相差过大。场地地质描述过程中,还应结合场地岩土体的成因,场地地貌进行综合判别。

1.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4.1地下水

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性是无容置疑的,随着工程建设的高度发达,地下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日趋普遍,但现在很多单位对地下水评价分析中,仅阐述其水位高度及其腐蚀性,从而忽略了地下水另外一个重要的作用-浮托,特别是对于独立地下室来说,地下室就像一条\"船\",地下室底板和侧墙就形成船身,而它的水浮力则是它地下水位以下的体积乘以水的容重,若没做抗浮设计,墙体,底板就会承受不住而开裂、漏水等,产生重大事故及经济损失。另外,在评价及分析地下水中,应该考虑到施工或人为改变环境而造成地下水性质的改变,例如笔者所见一例,拟建构筑物为一2层架空地下车库,勘察期间由于在丘陵斜坡上未见地下水,则未进行抗浮设计,但是由于场地整平开挖及周边开发引起生活用水全部汇集于地下室周边,结果引起墙体、柱及底板裂开,渗水,甚至局部成为\"游泳池\",从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水文地质不能简简单单一句\"勘察期间未见地下水位存在\"而了事,甚至有时候我们应该建议对水文地质进行专项勘察研究。

1.4.2岩土参数及地基评价

对于岩土参数,应该根据场地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及场地地区经验等综合确定,而不是一味的根据经验值;勘察报告中的地基评价与结论针对性不强,仅满足于提供基础设计参数,定性的评价多,而定量的评价少。对一个建筑群,当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有变化时不对单幢建筑及所在具体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只对整个场地提供笼统的评价和建议,当有多种基础形式可采用的情况下,自己不做认真分析,而是建议结构工程师结合建筑物的上部特征选择基础类型。对于高层建筑,不对其进行初步的变形验算。

1.4.3图表及附件

对于图表及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例如在\"钻孔平面布置图\"中,如确定勘探点与拟建物位置未有控制性坐标,则图中应有地形、地物、原有建筑物和道路等作为参照物。当勘察场地中存在两种地貌单元,或局部有软弱地层分布时,应平面图中标明分布界限等等。这都是有些人容易疏忽的一些细节,还有对控制基础埋深有严格要求的高层建筑和应进行竖向设计的建筑场地不采用绝对高程,而对一般性建筑,当拟建场地内无绝对高程的控制系统而不得不采用相对高程时,没有选择稳定点作基准点,给建筑设计的使用造成了不便。#p#分页标题#e#

2原因分析

(1)由于现在很多建设单位不能充分理解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使勘察工期紧之又紧,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勘察单位为了取得勘察任务,不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并同意业主无限制地压缩合理的工期,从而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和勘察工作量布置不合理,甚至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以保证利润,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很多勘察单位的现场作业不是由专业的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承担,而且未经过或只是粗略的培训一下就直接上岗,这点主要是因为我国岩土工程体制进展缓慢,从而缺乏专业的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而工程地质或者水文地质等由于对岩土工程理论、内容及方法又不是很了解,从而导致技术能力不强,了解片面等问题。

(3)一些勘察单位对勘察技术及思想还停留在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的模式上,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内部的检查、监督与校审制度贯彻不严,不追求新技术、新设备及新方法,导致技术、设备水平落后,人力、物力投入过大却未得到相应的效果和质量。

3建议

(1)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力度,尽量完善岩土工程市场体制,加大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加强对市场的监督,一旦发现岩土工程勘察中有违规行为,如超越资质、征集或签证的单位或个人、压级压价,就应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勘察单位应健全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单位自审的力度,以增强单位本身的竞争力。

(2)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先进的技术,加强成果数字化应用,使用先进的设备,采用先进或者合适的管理方法,使人力、物力得到最大化的应用,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需求。

4结语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工作人员应根据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的各类规范、规程,在勘察中认真、仔细的全面考虑,不断的总结经验以期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常金铭.岩土工程勘探工作重点[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2.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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