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泽县园林绿化建设的探索

时间:2013-11-29 分类:城市规划

摘要:园林绿化是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镇的发展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会泽县通过实施\"生态立县\",以建设生态园林县城为目标,全面发展绿地系统,使县城形成了绿化植物多样、地方特色突出、体现\"精、特、奇、雅\"的山水园林县城风貌。

关键词:绿化;城市建设;建设

0、前言

我们要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市生态、美化环境景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利于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推动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最终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

我县组织制定了《会泽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指挥部,具体负责\"创园\"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召开了\"创园\"工作动员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创建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充分调动与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关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出台了《会泽县城市管理办法》、《会泽县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会泽县绿地及树木认建认养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使城市绿化工作做到有据可依,并严格执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大力提高全民建绿、爱绿、护绿意识,对毁绿的行为,严格惩处,使违章侵占和破坏城市绿化的现象大为减少,有力推进\"创园\"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严重事件发生。

2、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1)高标准进行城市绿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的力度,把提高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作为绿地系统规划与建设的工作重点。至2009年底,县城建成区面积9平方公里,人口达7万人,县城区绿地总面积29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总面积340万平方米,公园绿地总面积60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为32%,绿化覆盖率为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8.6平方米。公共绿地布局合理,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达到了500米,为居民的健身、游憩等活动提供了方便。

(2)加强绿化苗木供应体系建设。随着会泽县城市园林绿化的迅猛发展,服务城市绿化的生产绿地从无到有,由少到多,截止2009年底,会泽县城市规划区较有规模的苗圃有15个,生产绿地总面积27万平方米,占县城建成区面积的3%。会泽县的乡土植物培育工作及存圃苗木远近闻名,所培育的苗木除了满足全县各类绿化建设外,还有部分销往外地,如巧家、曲靖、宣威、昭通、昆明等地同。全县各苗圃存圃苗木多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现了地方特色,形成了多样、特色的城市绿化苗木供应体系。目前,全县公共绿化、园林绿化工程的苗木自给率达70%以上。

(3)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近年来,每年植树节各单位都会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在85%以上,尽责率在80%以上。全县各级领导带头参加当地义务植树活动已成惯例。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了城市绿化建设,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美化了生活环境。

3、保护与开发并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建设结合

(1)重视文物古迹保护。会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文物古迹较多。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个。其中,县城建成区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个。在城市建设中,会泽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积极开展文物古迹的普查、征集、保护、研究和利用等工作。近年来,先后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保护,并做到保护后\"不改变文物原状\",县城区形成了体现会泽特色的人文景观。

(2)重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会泽县通过对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开展了摸底调查,摸清了会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数量、分布、树种等情况。对古树名木进行了建档,制作电子文档及文字图片资料,并分批对每一棵树编号挂牌,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名木已成为会泽的自然景观。目前,县城区已编号挂牌的有扁柏、滇朴、紫玉兰、桂花等地方特色乡土古树18种373株;由金钟山森林公园负责保护,未编号挂牌的300年以上树龄的滇油松有3000余株。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管理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户外广告的形式要与会泽县特有的街景风貌一致的要求,强化户外广告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规格和安全要求,依法查处未经规划审批而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章行为,对违反规划要求或破损、陈旧、设置不牢固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一经发现就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或实施强制拆除,纠正了户外广告的违法、违规和虚假误导行为,维护了县城风貌特色景观。对沿街悬挂的宣传标语实行审批制,严格控制悬挂的数量、位置和时间,禁止跨街悬挂行为的出现,切实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p#分页标题#e#

4、突出环境整治,努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1)全面实施绿化整治。以会泽公园(含五机关办公区内、河滨公园)、通宝路、钟屏路、翠屏直街为重点,以东直街、西直街、东西一条街(老街)等其它街道为补充,由县建设局牵头,各有关乡(镇)、单位参与,结合城区各路段的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大树进城工程,对部分街道进行绿化,努力打造\"一街一景\"、\"一季一景\"的城市风貌。在县城翠屏直街(通宝路以南),按原有树塘数量,树干胸径不低于30厘米,栽植华山松260棵;在县城通宝路(公安局门口花园至翠屏直街花园)人行道两边,换栽树干胸径不低于20厘米的大树大叶女贞120棵,;在县城通宝路(翠屏直街花园至东直街花园)人行道两边,换栽大树滇金刚125棵,树干胸径不低于30厘米;在县城通宝路(东直街花园至西直街花园)人行道两边,换栽树干胸径不低于25厘米大树滇朴100棵;在县城通宝路(西直街花园至春晓街花园)人行道两边,换栽树干胸径不低于20厘米三角枫150棵;在县城通宝路按现有行道树位置栽种,实行插空式、间隙式点缀,更换相应的大树,原则上保留长势较好、枝干粗壮的香樟、银杏;对钟屏路、东直街、西直街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来绿化的树木长势不好的,相应更换高大树木进行点缀。通过绿化整治,县城建成区初步形成了\"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园林县城风貌,形成的体现会泽特色的道路绿化景观。

(2)加强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县人民政府组织同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四坚持\"管理措施,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持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居民聚集区为保护重点,把好建设项目选址关,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对不办理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坚持建设项目验收,对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认真组织对相关资料的审查、复核,对不具备验收条件和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从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方面确保城市环境的质量。

围绕建会泽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坚决查处和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违章建筑、乱倒渣土垃圾等各类违章行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市小广告实行长效管理,确保街道干净整治,秩序优良;加大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力度,实行保洁责任制,开展县城范围内不间断循环收集垃圾,将城郊结合部、背街背巷和卫生死角纳入环境卫生管理范围。

5、加强市政建设和维护力度,提升会泽城市形象

会泽县在加强园林景观工程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注重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加强市政及园林设施的维护。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坚持环境、旅游、生态相协调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以重点工程为主,精心施工,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目前,总库容为127万立方米的县城垃圾处理场已竣工投入使用,日处理垃圾达120吨,届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80%以上;总投资6979万元、厂区综合用地33.94亩、建于县城北部的污水处理厂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工程的近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远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县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市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12.95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90%,水质合格率100%,均达到了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丰富了城市空间景观及文化内涵,创造会泽县城富有吸引力的绿色生态空间,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塑造了既与传统城市形象相协调,又富有时代气息的城市环境,充分挖掘了会泽历史文化精髓,突出地方特色,改善会泽旅游投资环境、绿色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提升会泽城市形象,提高了城市载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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