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施工中的索赔问题

时间:2013-11-29 分类:项目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通过索赔力求使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工程索赔;工期;成本;现场施工

1 引言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本篇论文主要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进行索赔。

2 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成功受该事件的合同背景、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索赔业务能力、索赔策略和经验、公关能力,尤其是法律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3)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4)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5)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6)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工程会计。

3 索赔的程序

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如下: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承包商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未提供,承包商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4 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1)索赔意向通知通常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二是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三是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四是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以期引起工程师(或业主)的注意。

(2)证据资料。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具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因此,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承包商注重记录和积累保存各方面的资料。这些证据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及时,与干扰事件关联,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3)索赔报告是承包商向工程师(或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业主给予一定经济(费用) 补偿和延长工期的正式报告,承包商应该在索赔事件对工程产生的影响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工程师(或业主)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

5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p#分页标题#e#

(2)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6 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

(2)签商好合同协议,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注意。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以后,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难言。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5)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6)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8)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

7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工程索赔是承发包双方之间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通过索赔,承包方可以使自身的损失得到补偿。开展工程索赔工作,可使双方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协商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取得效益最大化,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培育、健全、发展都有利。

参考文献:

[1]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 梁世连. 工程项目管理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05

{3} 刘力,钱雅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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