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称论文发表浅析08清单计价规范对单价措施项目费的影响

时间:2013-11-29 分类:审计

  摘要:本文为《08清单计价规范》下,对于单价措施项目费的计量与支付问题给出了理论上的支撑与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建议。以期把握措施项目管理过程的关键环节,保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审计职称论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量,支付

  一.措施项目相关概念及分类

  1.1措施项目相关概念

  1.1.1措施项目概念

  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对措施项目的定义,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区别之处在于是否构成工程实体,构成工程实体的属分部分项清单的项目,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则为措施项目。构成工程实体的含义为,该部分工程内容如在工程完工后拆除和不存在,则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或影响设计意图的实现。

  1.1.2措施费用概念

  施工措施费用是承包商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发生的不形成建设项目实体的各种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累计。

  1.1.3措施项目清单

  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时,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是进行清单报价的基础,措施项目清单的正确编制显得尤为重要,需要参考依据是:

  (1)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技术方案;

  (3)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4)招标文件;

  (5)清单计价规范。

  1.2措施项目分类的不足

  1.措施项目分类体系的单一

  定性的去建立措施项目分类体系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现有可查的措施项目分类方式也大都是单一采用定性的方式。这种单一的建立分类的方式,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对于后续的措施项目计量计价的指导意义不大,而且有时候也缺少科学的说服力。不过,也有学者,如朱建君[4]已经将措施项目分类与措施项目的支付方式相结合,得以进一步完善。

  2.措施项目分类体系的不完整

  建立分类体系方式的单一性和定性的方式主观性比较强,容易导致不能完全覆盖措施项目的范围。而且,措施项目各类之间界限不够清晰,再加上措施项目的分类不能覆盖所有措施项目,对于某一项具体项目难以准确归类。

  3.措施项目分类体系的争议

  对措施项目进行正确分类是研究后续措施项目计量与支付问题的基础,很多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调查研究,得到很多不同的分类体系,容易导致人们争议哪个分类体系最有效、最全面、最客观的反映措施项目的特性。

  二.单价措施项目的计量研究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1脚手架

  脚手架费用包含各类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模板、脚手架的摊销(租赁费用)。

  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脚手架费是摊销费用,它涉及到企业对脚手架材料的使用、保管、保养方式和管理水平,与企业的管理水平密切相关。

  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烟囱、水塔脚手架分不同高度按座计算,其他脚手架一般按投影面积计算。

  2.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在各项措施费中,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费用往往都是最大的一笔费用。模板是一种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的材料,因此,在工程造价中,模板费是一种摊销费用。摊销费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摊销的次数,而模板的摊销使用次数与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密切相关。

  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

  摊销量= 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

  补损率)50%/周转次数]

  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对于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与支架的计量,一般分为现浇与预制两类,现浇混凝土模板一般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预制混凝土模板一般按混凝土实体积计算。

  2.3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以及大型机械安拆费,详细费用构成如图所示。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机械种类与数量的选择及施工总平面布置有关。

  大型机械进出场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到另一施工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用等。

  大型机械安拆指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

  塔式超重机及轨道铺垫费用一般按长度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一般按台次计算。#p#分页标题#e#

  2.4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是指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地下水位情况,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水进行降水或排水。施工排水降水工程量的计算,首先应确定排水降水方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其费用构成。关于排水降水方法的选定,施工技术人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细化。

  一般地,施工排水降水方法有两种,一是明沟排水,二是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明沟排水一般有以下方法:普通明沟和集水井排水法、分层明沟排水法、深沟排水法、综合排水法、利用工程集水、排水设施降水法等。

  以上各种明沟排水降水法的工作内容一般有:开挖排水沟槽、集水井,加固沟壁、井壁,抽除基槽(坑)内积水等。其相应的费用构成如下式:

  明沟排水降水费=土方开挖费、沟井壁加固费+抽水设施安拆、运输费+排降水消耗费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管井井点、深井井点法等。

  以上各种井点排水降水方法的施工内容一般有:埋设、安装引水设施,建设泵房、抽除引水等。

  对于施工排水、降水的计量,一般采用基础底面积以\"m2\"计算或按降水井以\"座\"计算。各个地方规则尽不相同,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具体的施工方案进行计量。

  2.5垂直运输机械

  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垂直运输机械一般可分为外部租赁和内部租用(自有)两种方式(其他施工机械亦同)。外部租赁方式下的使用费一般以机械的租赁单价为基础加以确定,内部租用方式下则按有关费用组成,通过企业内部核算加以确定。

  垂直运输机械租赁单价(机械使用费)一般由分摊费用(拥有成本)和消耗费用(运行成本)组成。

  一般而言,同一工程的垂直运输机械费主要与建筑高度和使用机械类型有关,当建筑高度和机械类型确定后,该费用相差不大,其差异也主要受企业管理和企业组织水平的影响。

  建筑物垂直运输一般按建筑面积计算,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一般按高度计算,构筑物垂直运输大多按构筑物的设计高度及规格计算。

  三.单价措施项目费支付及价格调整分析

  3.1单价措施项目费的支付研究

  支付是施工合同中措施项目费全面实现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的根本手段和制约合同双方(业主与承包商)的有力杠杆。单价措施项目费的支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计量为基础,质量为前提。

  3.1.1单价措施项目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控制与审核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正确支付措施项目进度款,就能较理想地控制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实现,从而达到对工程实际价格的有效控制。

  1.单价措施项目支付方式

  (1)工程量百分率完成法。工程量百分率完成法是指根据每月完成的单价项目工程值占该措施项目总的预算值的百分数支付的一种方法。

  由于这种计价活动的进展是随着相对应的措施项目活动的进展而进展的, 其发生的累计费用百分比与它相对应的措施项目活动进展而发生的累计费用百分比是相同的。因此, 根据对应的措施项目活动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可以求出此类活动的实际完成百分比, 然后用该项措施项目的总价乘以这个百分率就可得到所应支付的本月该项措施项目费, 按百分率完成法支付。

  例: 某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C30框架柱的工程量为am3,单价b元/m3, 总价为c元, 措施项目费模板中柱模d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某月完成C30框架柱的混凝土浇筑量为e m3,该月应支付 元。

  (2)形象进度点法。形象进度点法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一个个形象进度控制点,当工程进展到每一个形象进度时,计算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该措施项目费用的工程进度款。

  2.单价项目的支付流程分析

  在单价项目的支付过程中,监理方要采取的控制活动重点要针对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求质量整改并对其进行监控,对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对现场工程进行计量并对工程计量进行审核。业主委派的工程师代表也要对工程计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为了防止承包商与监理之间的舞弊行为,监理必须将对工程计量中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业主,以便业主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计量与支付的正确性和准确性。3.2单价措施项目费价格调整分析

  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确定。即:

  (1)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1. 工程量偏差引起单价措施项目价格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发现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存在较大偏差。若这种偏差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则单价应予调整。

  如下例所示:#p#分页标题#e#

  在单价项目中,若因工程量偏差原因而导致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相差10%以上,则超过10%部分工程量的单价应予调整。其调整方法如下例所示:

  (1)当Q1>1.1Q0时,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P1,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C=1.1Q0×P0+(Q1-1.1Q0)×P 公式(5-1)

  (2)当Q1<0.9Q0时,由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向监理工程师提出P1,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C=0.9Q0×P0-(0.9Q0-Q1)×P1 公式(5-2)

  式中,C是最终由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款额形成的合同价款;Q1是最终完成工程量;Q0是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P1是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是承包人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若发包人、承包人对P1不能达成一致,则C不能形成合同价款,成为合同争议款额[40]。

  因此,单价项目形成的合同价款必须要在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才可以确认。若在当期进度款中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没有被全部计量完成时,可先用以被计量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形成合同估算价款。待下期进度款中,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对已形成的合同估算价款做出修正,形成合同价款。

  2. 工程量漏项或变更引起单价措施项目价格调整

  当工程漏项或变更造成单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工程漏项或变更部分的单价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并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调整价款。该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按以下方法计算合同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

  (1)当工程漏项或变更增加措施项目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M1=M0+ΔM

  (2)当工程变更减少措施项目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执行:M1=M0-ΔM×L%

  式中:M1是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ΔM 是工程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L% 是上述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则认为工程漏项或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四.不足与展望

  本文在写作的过程中,注重措施项目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尽量通过搜集各地计取现状,力图与实践相结合。其中涉及的措施项目费的分类、措施项目费的支付方法的论证等很多方面都是在摸索中进行的,尽管在理论和现实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囿于个人能力有限及客观资源条件的约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理论上或方法上的缺陷。同时受到时间、篇幅的限制,在措施项目费的价格调整、变更、索赔和结算等方面没能深入地展开。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已经经历了历史的检验且被证明是较合理先进的计价管理模式。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国内建筑市场的应用尚处于初期阶段,国内对于措施项目费的计价模式及相应的支付研究更是刚刚起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随着合同管理的逐步规范,越来越多的专家开始研究科学的计取措施项目费用的相关问题,其中尤其是措施项目费计量与支付的问题越来越凸现其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性。国家相关部门也将会制定更加全面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上措施项目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必将导致更多的承包人、发包人、主管部门以及建筑行业的各方面专家重视措施项目费。

  为了适应新的计价模式要求,除了加强学习、努力实践外,笔者认为还应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解决措施项目源头问题:

  (1)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尽快解决企业定额问题。企业的编制应吸收现行定额的合理部分,比如编排形式上。

  (2)解决与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合同示范文本问题。尤其是措施项目合同条款,比如措施项目支付条款、结算方式等。

  (3)尽量统一措施项目计价的具体计算方法,完善计价规范措施项目清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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