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9 分类:财会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改革,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也呈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是,随着近几年有关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失败案例的不断曝光,人们对这一领域不仅投入了更多的目光,对审计信任也不断下降。因此,必须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规范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本文围绕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分析了必须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原因,并提出了有关措施。
关键词:审计质量,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准则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有关概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1]。
其中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广义的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狭义的审计质量是指审计业务工作即审计项目质量,包括选项、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归档等一系列环节的工作效果和实现审计目标的程度。
所谓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为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和运用的各项政策和程序。控制政策是指基本方针和策略。是采用科学的组织手段和技术方法,使各项审计管理工作和审计业务工作按预定目标和在规定程序中运作,以便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审计工作效率。审计质量控制包括计划、实施、检查、分析和反馈等一系列活动。审计质量控制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质量控制,可以降低风险,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使审计工作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10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8553户,会计师事务所969户。各地财政部门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470.99亿元,查补税款6.44亿元。共处理企事业单位6293户(移送其他部门处理73户),对单位处以罚款3493.13万元,对6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并对部分单位提出了撤换会计负责人的处理建议。对68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其中对辽宁建信亿方会计师事务所、安徽苏明特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福建东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沛丰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银展会计师事务所等6家事务所予以了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同时,对14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3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对107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警告处罚[2]。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会计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不当,存在白条入库、现金管理混乱、职责不分的现象;2、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真实,为了达到一些私人目的,隐匿或者编造有关会计事项。3、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低下,存在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报告不科学甚至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以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总而言之,根据去年财政部公布的资料来看,我国审计市场相关违纪单位数量较多,涉及的金额较大,同时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罚力度较轻,没有发挥好威慑违规人员、保障审计质量的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政府的过度干预造成审计市场需求导向的偏离
我国审计市场最初由政府对出现的各方面相关问题进行统一管理,所以直到现在我国审计市场也摆脱不了上世纪政府管理留下的弊端。由此导致,有关企业的审计行为不是出于投资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等需求者的需要,而是出于对于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敷衍。因此,为了能够通过有关事项的审查而采取多种不合规范的手段。审计的独立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审计信息不真实甚至虚假,导致审计质量低下。
2.审计聘任制度的缺陷破坏了审计独立性
相关企业的委托人与企业的管理人或控股的大股东绝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是同一人,这就使得原来审计关系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变为管理者层与审计方的两方关系。在这种扭曲的审计聘任制度下,审计独立性失去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审计方与被审计方呈现出了相互依托的关系,也就破坏了审计的公平、公正,导致审计质量低下。
(二)内部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落后的组织形式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分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制企业这四种组织形式。但是,现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分为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制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的企业,而且企业组织形式分布结构不佳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制,而实行合伙制的不到10%.众所周知,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不利于审计质量风险的规范与控制,不利于培养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与执业意识。由此导致,事务所审计失败的风险很低,而收益却很高,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从而很容易引诱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职业道德,以此获取高回报。从而导致审计质量低下。
2.内部质量控制机制的缺失与形式主义#p#分页标题#e#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质量监管现状不容乐观。首先,许多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只有1名注册会计师,很明显这样的配置情况根本无法保证相关的审计工作所应有的审计质量。其次,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机制忽视了审计实践操作中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使所谓的审计质量控制流于形势。而且虽然几乎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形成文字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往往都只是形式主义,并没有具体落实下去操作与实施,内部质量控制严重缺失,从而导致审计质量低下。
(三)外部监管环境因素
1.多头管理的矛盾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分为两个较为独立的系统:一是政府监督系统,由政府各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审计质量。二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各地相关协会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质量进行检查。由于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的最大矛盾——协调困难,就逐渐显现出来了。最终导致监管不力甚至无效监管的发生。另外,在处理相关事件方面,由于各监管部门对各方的监管处理结果不能达成有效的认同,并且互相推倭的事情多有发生,这就造成了处理问题的滞后性,极大的削弱了监督效率与效果,由此所造成的监管漏洞对审计质量低下的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过低
虽然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交易与管理暂行条例》、《刑法》等多部法律都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或多或少的相关规定,但是总体来说呈现这样一种倾向:着重于刑事、行政方面的处罚,但对于民事责任的赔偿方面却显得相当忽视。众所周知,民事方面的有关赔偿责任对于合法维护相关投资者或其他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让他们的损失得到赔偿,而且能够让会计师事务所对违规后的风险成本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但是,目前为止,我国有关民事责任赔偿这一块的有关立法却始终处于婴儿期的状态,而且即使有相关的规定,也比较笼统,实际的可操作性较低,操作难度较大。所以正是在这种不完善的状态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后的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刺激了有关不法分子的野心。对某些注册会计师来说,通过舞弊等非法行为能够赚取相当丰厚的利润,而由此所遭受的损失明显的低于收益。所以注册会计师铤而走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越来越屡见不鲜了。正因为我国相对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从某种意义上助涨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所以有关违法违规的审计事故屡禁不止,造成了审计质量低下。
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相关措施
(一)外部环境方面
1.改变政府过多的干预审计市场的导向行为
由于政府的干预,目前企业的审计报告的最终目的是如何通过政府审查,已经严重偏离了审计这一程序的初衷,所以当前政府对审计市场监管的导向措施应该是以市场导向代替行政导向: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审计相关联的问题应该交由审计市场来解决,审计市场无法自主解决的相关问题,则应由政府引导审计市场加以解决。我国现在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由市场导向代替行政导向,将市场的问题交由市场内部解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减少错误的政府干预造成的损失,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2.对于现有失效的审计聘任模式进行完善与改革
我国目前的审计聘任模式实际是二方的聘任模式,该模式明显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完成和正确审计报告的出具。根据这方面出现的相关问题,我国可以适当的借鉴美国财务报告保险制度,即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风险,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来决定承保金额和保险费率;对因财务报表不实陈述或漏报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向投资者进行赔偿[3]。这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的依赖关系,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我们可以将此种制度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适当的加以运用。
(二)内部环境方面
众所周知,会计事务所在有限责任公司制下,由于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变相保护,自主提升事务所审计质量不大现实。因此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与市场的相对完善的作法,有计划、有原则、有步骤的推行由有限责任制向普通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转型。由于合伙制的有关合伙人以自身财产为抵押,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是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风险成本大幅提高,有关事务所将更会看重事务所的未来与发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实力来增强竞争力,从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能够更好的保持审计独立性原则,也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三)完善外部监管体制
针对政府多头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无效的现状,不仅仅存在于这一行业,可以说是中国政府目前的通病,所谓的有关部门——实际上只是推卸责任的万能法宝。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机构的做法,即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中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赋予其监管的职能,以协调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有关工作。此外,要发挥好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加监管的实际效力与作用,加大处罚力度,让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损失远远高于所得。#p#分页标题#e#
五、结论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各方面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审计市场的矛盾正呈现着日益加深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一般投资者与审计资料提供者之间利益的矛盾,以及社会公众对于审计报告的普遍不信任,以及对于政府监管能力的质疑,这些矛盾已经对我国经济市场的发生产生了不良影响。做好审计质量控制,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而审计质量控制需要政府、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1997.(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二号). 2011.(10)
[3]韩英.论审计独立性的新思路. 大众科技 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