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6 分类:城市管理
摘要:乌鲁木齐市因历史原因,存在“南维北汉”的民族人口空间分异现象,这种城市化过程中造成的社会分层在空间上的体现,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过程中伴生的一种非正常现象。本文借助现代社会资本理论,并借鉴国外在建设混合型社区中的族裔人口控制政策的经验,提出在边疆地区建设多民族混合型社区的构想,通过多民族混合社区为构建新时期和谐民族关系提供一种途径。
关键词:城市管理论文,论文发表网,民族混居, 混合社区
1. 新疆各民族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及城市中民族空间分异现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自治区,目前,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共有55个民族,其中13个是世居民族,他们是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满族、达斡尔族。受历史、自然、生产和生活方式、经济水平等影响因素,新疆各民族人口地区分布具有不同的特点,民族分布的特征对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存在重要的影响。
1.1 新疆各民族区域分布特征
(1)南北疆人口规模分布特点
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疆的人口主要集中在南疆,北疆人口则较少。1949年,南疆人口有303.94万,北疆人口有129.40万,分别占当时总人口的70.14%和29.86%。1949年以后,随着国家对新疆的大开发,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大批工矿企业的建立,新疆与内地、南疆与北疆人口流动增快。至2009年底,南疆地区人口9549762人,北疆地区人口1203653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4.24%和55.76%,与1949年相比,南疆人口的比例下降了25.9个百分点,北疆人口的比例则上升了25.9个百分点,人口分布呈现出北多南少的格局。
(2)南北疆各民族人口分布特点
据2010年自治区统计局统计,2009年底全疆维吾尔族总人口10019758人,其中南疆地区占维吾尔族总人口的79.64%,北疆(包括东疆)合计占20.36%,其中南疆阿克苏、喀什、和田三个地区的维吾尔族人口合计占全疆维吾尔族总人口的71.89%。从地区上看,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族人口分别占本地区总人口的91.29%、96.31 %、77.39%。因此维吾尔族空间分布特点是主要分布于南疆,而南疆又主要集中在阿克苏、喀什、和田三个地区。
2009年底全疆汉族总人口8416867人,其中北疆的汉族人口占全疆汉族总人口的78.73%,南疆的汉族人口只占21.27%。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伊犁州的汉族人口比重较大,三地汉族人口合计占全疆汉族总人口的56.02%,且三地汉族人口分别占本地总人口的72.53%、74.13%、43.27%。汉族空间分布表现为主要分布于北疆,且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昌吉等大中城市,相对于维吾尔族来说更具分散性。
哈萨克族作为新疆第二大少数民族,2009年底全疆哈萨克族总人口1514814人,北疆地区的哈萨克族人口占全疆哈萨克族总人口的94%以上。其中伊犁地区为最集中,占本地总人口的26.27%。在人口分布上,哈萨克族分布的集中化程度较高,主要分布在北疆,且主要分布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09年底新疆回族总人口980359人,北疆回族占全疆回族总人口的90%以上。回族分布特点表现为全疆各地均有分布,但以北疆为主,其中昌吉州、伊犁地区、乌鲁木齐最多。其他如柯尔克孜族,蒙古族等民族人口在新疆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各民族自治州,呈现出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
1.2 新疆南北疆各民族人口分布的特征产生的影响
新疆各民族人口的区域分布和变动,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疆民族关系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总体上新疆人口分布逐渐改变了建国初“南多北少”的分布格局。但就全疆各民族人口而言,南疆仍以维吾尔族为主,北疆以哈萨克族和汉族为主。新疆各民族地域空间的分布及变动能反映出新疆民族关系的发展。南疆是新疆少数民族最大的聚居地区,特别是维吾尔族。南疆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存在人口分布过于集中、劳动力素质偏低、人口城镇化水平滞后、人力资源过剩、贫困人口分布面广的问题,南北疆发展水平差距拉大。造成疆内人口流动向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移动,使区域民族人口聚居压力转向城市,造成城市中民族人口聚集,不利于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 乌鲁木齐市中民族人口空间分布变迁——社会空间结构的演变
2.1 乌鲁木齐市的民族人口空间分布
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2010年乌鲁木齐城市总人口311255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80905人,维吾尔族人口315017人,约占总人口的10.12%。在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中,多数来自南疆四地州。据对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来源地所做的调查,乌鲁木齐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大部分来自南疆地区,其中喀什地区流出的流动人口最多,占到总数的46.92%,其次为阿克苏地区,占21.33%,再次是和田地区,占15.17%,这三个地区的流动人口占总数的83.42%。#p#分页标题#e#
在乌鲁木齐市,民族空间分异表现为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被“压缩”到城市中的一个局部区域。民族空间的分异现象主要通过居住空间来表现,居住空间的分异反映了民族人口的隔离、社会阶层和经济阶层的分异现象。
2.2 乌鲁木齐市民族人口空间格局的成因分析
造成乌鲁木齐市民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的历史成因大致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清朝平定西域大小和卓木叛乱至同治回民起义前的一百多年间,清朝在新疆推行伊犁将军为首的军府制度。设立迪化为汉城、巩宁为满城,形成了地域并列的“双子城”。此结构功能不同,满城是军城,汉城是商城。这是清帝国边疆治理政策的产物。
第二个时期是从新疆行省建立之初至解放前,地域空间上二城合一,但内部空间却形成了汉人区、满人区、萨尔特人区、俄国侨民区等居住区。除俄国侨民区外,每个地区四周筑有草泥围墙,城市空间“合而不融”,形成“一城四区”不同的居住区。
第三个时期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至上个世纪90年代初,乌鲁木齐城市空间格局的变迁以政府行政力量为推力,单一民族聚居向多民族杂居转变,各民族居住格局呈网状分布,“单位集体户”民族杂居为主要特点;维吾尔、汉、回三个民族居住仍处于相对“隔离”状态。
第四个时期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至21世纪初,市场经济的力量成为城市空间建构的主要推力。其一随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边疆宾馆边贸发展而形成流动人口散居型模式。致使人们对居住地选择考虑的是生活环境便利而不是民族成分,形成散居在城市中的形式。其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赛马场社区形成流动人口聚居型模式。天山区有少数几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自发形成的社区。
2.3 对乌鲁木齐市现有的多民族混合社区的调研
乌鲁木齐市也存在一些已有的各民族混居社区,为进一步了解城市居民对混合社区的看法,2012年10月,本课题组在乌鲁木齐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支持下,对乌鲁木齐市选择九个民族混居的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少数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还有少量的回族、哈萨克族以及其他民族,共发放和回收有效问卷160份。
大部分被调查人员认为南部城区维吾尔族聚居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有23%的被访者认为这是不好的。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民族居民对这个问题持否定回答的比汉族人口多9个百分点。
在购房方面,房价、交通条件、教育医疗等设施条件是首要因素,分别占34%、30%和24%,只有12%的受访者将是否是本民族作为一项重要因素。
在混居方式上,63%的受访者愿意与其他民族共住同一单元,31%的人员认为无所谓,因此高达94%的人员能够接受混居。
约75%受访者认为居住环境周边基本能满足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78%的人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促进民族感情的活动。
但在处理涉及到不同民族一般性事务的纠纷上,90%的受访者采用依靠社区人员而不是自行协商解决。
另外,多数混合型社区反映因地理位置较偏,交通不便,基本的便民服务设施不是缺乏就是质量差。
3. 问题与后果——城市规划的重点应转向空间资源的均衡配置
3.1 居住隔离
居住隔离(Living segregation)是指都市居民由于种族、宗教、职业、生活习惯、文化水准或财富差异等关系,特征相类似的集聚于一块特定地区,不相类似的团体间彼此分开产生的隔离现象。长期的居住隔离造成城市流动人口无法融入城市,特别是缺乏在语言方面的学习环境,从事简单技能的工作也无助于其劳动技能的提升。
3.2 居住隔离的危害性
居住隔离的危害性体现在:
(1)空间作为一种权力和思想意识的象征,空间资源是权力配置的效果,不同民族在居住空间上的归属被异化为空间权力意识,在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中,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财富资源的力量对弱势阶层的空间剥夺,导致对城市居民成本和效益的再分配,这种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显然有利于城市权势阶层。
(2)低收入群体高度聚集是城市中最主要的不稳定因素,如果再加之在宗教、文化和社会习俗的差异性,很可能成为酝酿城市骚乱事件的重要诱因。
在社会心理层面,空间上的归属感被异化为民族的归属感,少数民族或者汉族聚居城市社区被视为本民族的归宿,易为分裂分子所利用。
3.3 少数名族流动人口融入社会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否很好融入城市社会,是关系到城市社会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稳定的重要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必然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社会融入,需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加强民族工作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生活就业困难;加强社会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加强民族平等宣传,促进民族交流团结。需要强调的是,在大力构筑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融入城市社会的政策体系时,不能对少数民族一味实行保护政策,否则会形成“隔离”这种事与愿违的结果。#p#分页标题#e#
3.4 城市规划的价值取向
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城市化过程中将会面临多种社会矛盾。新疆的城市化路径与内地不同,要考虑民族问题,因此,城市规划的目标应该为社会提供更为公平的空间资源,培育促进各民族、各收入阶层社会群体交往的社会空间。让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大多数人共享。
4. 国际经验的借鉴
在促进各民族融合方面,西方国家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其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
4.1 美国:由种族隔离政策到主动改变
美国早期实行种族隔离政策,但造成了严重的民族利益侵害和社会问题,
该情况迫使美国采取纠正措施,1968年颁布《公平住房法》,是联邦政府“全面致力于消除住房歧视的唯一的政府法令”,其宗旨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为全美国人提供体面的住房。实施后隔离指数大幅下降,种族融合趋势加强;郊区化水平加快,黑人与白人融合程度有所提高;混合居住区增多,黑人与白人交流加强。
4.2 新加坡:政府主导,积极推进民族融合
新加坡是一个多种族社会,有“民族博物馆”之称。新加坡也曾经发生多次种族暴乱。为促进种族群体间的交流,1989年人民行动党政府实施种族融合政策。该政策是通过确保居住在公共房产中各个种族群体具有稳定的比例,以达到促进种族融合与和谐。
4.3 英国:通过社区推行族裔之间的融合
英国近年随着外来移民和难民人数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基数扩大,种族不平等问题日益突出。如布伦特地区2002年制订的第一个种族平等4年计划。要求公共服务机关承担起“消除非法的种族歧视,推进机会平等,促进不同种族团体人民友好关系”的法律职责,通过调查本地居民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施行措施解决问题。
西方的经验表明,以法律为手段,以公民主动参与和社区共治为形式,在达到共识的前提下,消除种族隔离,促进民族融合是至为重要的做法。
5. 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条件和途径——社区治理与社会资本良性互动
借鉴西方经验,新疆应建设多民族混合型社区平衡居住空间的分异状况,遏制分化的趋势,异质性强的城市社区更具有包容性,能提供较多的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法国学者布迪厄1980年提出的,社会资本是透过社会关系获得的资本。通过合作提高社会效率。从社会资本对个人收益的构成看,若社会资本处于弱势,那么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也将处于弱势。
在多民族混居型社区内,通过居民之间的日常交往,建立相互信任的渠道;通过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建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并规范彼此的利益交换价值;通过广泛沟通,建立起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并转化为个人收益的资本。
5.1 多民族混合社区的功能
多民族混合型社区是通过对社区内各民族人口构成的有效控制,形成社区合理的民族人口构成,避免城市中出现单一的少数民族和低收入群体高度聚集的社区。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建设若干多民族混合型社区,在大城市中重构城市社会空间,加快各族人民对城市的归属和认同。
5.2 多民族混合社区的建设模式
(1)借鉴新加坡经验,加强政策设计,实行民族居住人口的配额制度。以多民族混合型社区作为基本的居住单元。
(2)在同一地块中设计不同的民族和阶层相互混合的居住区,形成不同社会阶层的混居。
(3)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加设施的便利性,对于穆斯林信众所需的宗教场所,应予以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
(4)加强社区治理,激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公共事务的热情,应采取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社区治理。
(5)创造和提供有利于民族交往的社区公共空间。创造多民族社会和一体多元的城市文化。
(6)在社区经济方面,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来促进社区就业并帮助弱势群体。
(7)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各民族间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社区文化氛围。
(8)加强社区治安,实行社区人员与专职工作者共同管理。
(9)社区慈善方面,包括居民纠纷调解、职业技能培训、弱势群体救助、照顾空巢老人,留守孩子等。
(10)社区教育方面,以中小学为社区划定单元,服务不同范围内的人口,实行民汉合校。
参考文献:
(1) 黄怡《城市社会分层与居住隔离》
(2) 王平《乌鲁木齐维吾尔族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3) 韩玲《美国社会种族居住隔离模式探析》(2010. 29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