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0 分类:中文著作出版
评会计高级职称是否需要著作,要看职称评审通知当中是否有相关要求,一般都是在学术成果条件或业绩成果条件部分。本文就整理了几个省份发布的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通知中著作相关的内容,如果您是对应省份会计人员,可以参考。
广东省评会计高级职称对著作的要求:
高级会计师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申报者撰写的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
正高级会计师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或独立编写(或主编)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等1本以上,申报者撰写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名词解释:公开出版,是指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
海南省评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对著作的要求:专业著作(含高等院校教材,但不含其他教材、论文集、手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除本人发表文献)不超过30%。提供著作及检索页,,并在检索页上作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
青海省评会计高级职称对著作的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鉴定)。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创见性的会计专业著作、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论文鉴定、现场答辩合格)。
辽宁省评会计高级职称对著作的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主编(参与)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译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类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并撰写10万字以上。
天津市会计人员职称对著作的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上)。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或独立编写(或主编)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领域教材、案例集等1册(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万字及以上)。
还有很多省份没有在本文中体现,您可以自行查看,或者是告诉学术顾问,学术顾问帮您查看并分析最优的学术成果搭配方案。同时,可以提供出书服务,协助评职称人员顺利且快速的完成著作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