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9 分类:项目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中材料是施工质量的关键和基础,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理和检测是保证其质量的重要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材料监理工作是较为复杂的,其负责监理的内容复杂多样,所以应从监理程序抓起,利用制度来规范材料监理,同时针对材料的采购、进场、检验等进行规范管理,以此保证材料监理的效果;而材料检测工作则是保证材料质量的直接手段,所以也应当从全程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督和规范,提高材料检测的质量。
关键词:材料监理; 材料采购; 材料进场; 材料取样; 材料检测
一、建筑工程中资料实验的要点分析
1、明确材料监理的程序和制度监理的制度是我国借鉴西方的经验而确立的,是一种第三方辅助管理的模式,此种模式是借助监理机构的第三方身份对工程进行客观工作的监督和审查,使其过程或者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法规。工作实际上就是一种监督和个管理的辅助制度。主要负责的是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从建筑工程的角度看,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施工项目中实现材料监理应当首先明确材料管理的过程和制度,具体的做法是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材料监理的计划、实施细则、材料监理的程序。这样才能使得材料监理融入到施工的过程中,合理的进行质量管理。其中细则应当包括:材料监理工程是的岗职岗责、工作步骤和方法、实施监理的手段、保证材料质量和检测规范的措施等等。在材料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当依循制定的计划、细则、制度按照步骤展开工作,这样才能在制度化的前提下规范材料监理的工作,保证质量防止疏漏。
2、对材料计划进行审核材料监理工程是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对整个施工单位的材料情况进行摸底,即了解工程的特征、材料特征、材料进出的流程等。这样才能做到将监理制度和施工实际向结合,并满足施工进度的总体要求。在审核的过程中,材料监理工程是应当对材料计划中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咨询和建议,保证施工的进度与材料计划相一致。同时在总体计划的基础上,对计划进行分解,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月度将材料的进场计划上报给监理工程师,以方便材料监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做到对材料的数量、品种、厂家、性质等进行提前的了解,以方便开展监理和检测工作。
3、材料采购情况的监督材料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对材料的采购情况可进行监督和控制,因为材料的采购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资质的厂商利用舞弊的手段改变材料的性能和等级,造成材料的质量下降。因此在监理过程中应当对材料的源头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其来自由一定生产能力而具备相关资质的厂商,以此从源头上控制材料的质量。于此同时还应当对供货厂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同时将样品进行封存和备案,以此保证批量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与样品品质相一致,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方便查询。
4、材料进场后的质量监理对进场的材料应当按照监理工作计划对其进行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主要是对其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工作有:对工程用的钢筋、水泥等进行出厂质量保证书地检查,砂石等需要检查材料质量检测单,施工用水如有特殊要求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测并出据检测报告等。同时按照监理委托书中的规定,监理一方有权利对材料进行检测,并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衡量检测的结果。施工单位材料检测工作应在监理方指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检验试验室中进行,如条件允许也可以在监理方认可的现场检测试验室进行检查和试验,监理方对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有监督和审核的权利,以此确认材料的质量是否达到行业或者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的材料检测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流程,监理工程师应当负责对其监督,以保证检验的过程符合规范,杜绝舞弊事件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采用检测的要点分析
1、保证材料进场取样的规范首先,监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应当对进场的材料的基本资质进行审核,包括: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对新型材料还应当对其质量和技术鉴定文件进行审核。经过审查后的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场后施工方应当会同监理工程是对材料进行检测的抽样,并送检。材料管理中对没有经过检验合格的材料应当进行暂时型封存,使其不能进入到施工的环节中。
2、材料的取样是送检的关键步骤,因此检测控制中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取样应当由代表性,取样采用的是随机抽取的方式,通常是一批材料在不同的部位进行随机的抽取,其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即按照每批材料的数量的百分比进行抽取,对于钢筋等类材料应当从规定的部位进行截取,也就是不仅满足取样数量,还要对取样的位置和方法进行控制。应当明确的是取样的数量将关系到检测结果的代表性,数量过少、部位、方法、尺寸等错误都为导致检测结果的偏差增加,有事还会造成相反的结果,严重影响材料的检测效果。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应当保证取样制度的实行,利用监理和施工方的共同协作对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失误。
3、严格控制送检流程样品的送检是一个材料检测的关键环节,其中涉及到的问题有样品的保管、样品的时效性、样品的归档等问题。因此在送检的过程中应当有规范的流程和监督制度。通常要求配备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给监理技术人员担任。同时对送检人员的资质进行登记和审核,方便检查与核对。材料取样的过程需要见证人在一旁进行监督和检查,此时见证人员应对样品负有监督的责任,保证取样的有效性并负责对样品进行封存。检测单位在收到检测样品的时候应当对送检单位的委托单进行核对,见证人在送检单上签名。检测单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如不符合检测单位应及时与委托单位沟通。影响安全的项目以保证在24小时之内完成。见证人对所见证的取样检测项目应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并进行分类和记录,统一进行编号管理。其中包括了项目名称、进场日期、进场数量、取样时间数量、到场人员等进行记录,检测完成后将反馈数据和报告与记录相对应保存并进行记录。这样就可以保证样品的送检和检测、归档等工作的规范化,以此保证检测的质量。
4、现场检测的控制应保证仪器设备及各种计量器具校准,因为仪器的准确度、完好程度和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要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仪器设备必须严格管理试验室的环境控制,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一定的影响,故在标准、方法中对材料测试时的环境条件有明确规定应遵守。试验工作中应通过能力验证、比对试验、重复试验等方法来抵消试验过程误差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三、建筑施工技术材料实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原材料试验取样缺乏代表性。在我国现行的标准与试验规程中,对原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取样代表数量、取样频率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试验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或施工单位为了整理资料方便,或施工单位为了经济利益的考虑,使得试验中取样缺乏代表性,取样频率不足,代表数量不确切的现象频繁出现,所以试验结果不能较全面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使某些本不合格的材料因漏检而应用于工程中,给工程种下质量隐患。
2、施工资料和现场施工进度脱节。施工资料是施工活动中过程控制的重要体现,也是区别于传统的检验型质量管理体系与统计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体现。所以,施工资料应该和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可是,当前一些项目的情况往往是:某种材料早已使用,但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单及材料复试结果还没有送达现场;有些项目不能在一个分项分部工程结束后及时整理与收集有关资料,而是集中在一起用"回忆录"的形式进行收集整理,导致施工资料和现场施工进度脱节。
3、施工资料不完整。不完整的技术资料会导致片面性,不能系统、全面的反映单位工程的质量状况。比如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地下防水工程,不仅要做防水卷材的试验与隐检,还要做基层隐检;与此同时,隐检的内容也要全面。对于防水混凝土,不但要做普通混凝土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而且还要做防水混凝土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在工程中,可能会因某种原因造成局部没有及时施工,有些单位为保持资料在时间、部位上的延续与资料的整洁,就不进行资料编制,或将此部分资料抽出,这也会造成资料漏项。
4、施工资料纵、横向不交圈。施工资料是一项管理和技术并重,执行和实践交叉的跨工种的综合性工作。施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人员包括项目工程师、质检员、技术员、资料员、材料员、试验员、工长等。因每人只负责其中某一部分的整理工作,假若缺乏交流或不严格按现场施工进度同步进行,施工资料的纵向(指某人整理的某部分资料) ,特别是施工资料的横向(指各工种间的施工资料)就很难交圈吻合。
四、结束语
综上,材料的监理和材料的检测工作是不能分割开来的,材料监理的工作包括了对材料检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而材料检测的结果将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在材料监理的工作中除了要对关系到材料质量的采购、进场、使用等环节进行必要的监控外,对材料的检测流程和结果也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审核,以此形成一个以材料监理为工作中心,材料检测为手段的完整的建筑工程的材料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实施的有效性。